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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保障机制,树立工资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决定的观念,清水河酒店行业工会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清水河酒店行业工会为进一步推进酒店行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签订,进一步为业主和职工共谋福利,于2011年11月30日组织各酒店业主和职工在清水平安宾馆就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进行讨论。大家就集体合同的自身特征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首先是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讨论,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然后是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接着双方代表就相关的内容和条款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条款更趋合理化、人性化。
讨论结束后,各酒店业主和职工分别推举出双方协商代表人选和首席代表人选。通过大家的一致投票表决,由龚长安等五位同志担任业主方代表,其中首席代表由龚长安担任。由方东强等五位同志担任职工方代表,其中首席代表由方东强同志担任。为全区(镇)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供稿人: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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