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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四老”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四老”人员作用。惠远镇党委采取三项措施,使广大“四老”人员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取得较好效果。
开展教育培训,搭建学习平台。针对“四老”人员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放松对自己要求的现象,惠远镇定期组织“四老”人员参加政治学习,组织老党员过组织生活,每月确定一天为“四老”人员学习教育日,对“四老”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主要培训政策法规、《党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内容。对因病、残疾、外出等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四老”人员采取“送学”、“寄学”的方式,使“四老”人员“有学”,确保“四老”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开展设岗定责,科学配置岗位。惠远镇在“四老”人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发挥“四老”人员参政议政作用。设置了参政议政、民意收集、村组事务财务监督、纠纷调解、治安维护、老年活动等岗位23个,四老人员上岗率近90%。同时,各村成立民主理事会,积极组织“四老”人员参与村务管理,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公益事业、重点项目等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建议,为村干部当好参谋,确保“四老”人员“有位”,真正使“四老”人员发挥作用有岗位、开展工作有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惠远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四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四老”人员作用发挥情况考核一次,考核优秀的在“七一”期间进行表彰。镇党委积极鼓励“四老”人员参政议政,定期召开“四老”人员座谈会,向他们通报近期镇党委、政府主要工作,并鼓励大家提建议,献良策,确保“四老”人员“有为”。今年以来,“四老”人员共提出意见建议11条,其中4条被镇党委采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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